一、院长

工作职责:

1.在学校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各项决定、决议,完善并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过程控制,检查、督促贯彻落实情况。 

2.全面负责分院的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,保障分院正常高效运行。

3.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定位,组织拟定分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,优化分院管理体系,明确分院管理流程,提高管理效益。 

4.主持院务行政例会、教学工作例会,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和指示,研究处理全院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,安排部署有关具体工作。

5.根据学校师资队伍、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,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实际需要,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、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;监督各岗位聘任、考核及有关评优、奖惩工作。

6.建立健全分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;严格教学管理过程,保证教学质量;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培养高素质人才。

7.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,组织制定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;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,结合分院发展实际,组织拟定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,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,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、申报,实现专业建设目标;根据社会需求与学校发展实际,制定实训中心长远建设规划,强化学生技能培养。

8.监督指导学生管理工作,完善并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监管学生管理指标体系,提高学生管理质量。 

9.负责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大安全观教育工作;负责辅导员的管理、业务指导及培养、考核工作;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,主要是学生干部的选报、培养、教育、管理、考核工作。

10.负责学生的安全、爱国、诚信、守法等思想教育;监督落实学生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、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
11.监督、指导分院安全、卫生、资产管理、档案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。

12.负责分院的对外宣传、专业介绍、招生培训讲解等工作。

13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二、副院长

工作职责:

1.负责产业公司项目安全管理,开会常态化强调安全,管控学生寝室违纪、岗位安全生产隐患,做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处置。

2.按产业学院规划推进公司对外经营项目,严格落实年初运营工作计划,杜绝管理漏洞。

3.完成公司年度经营收入目标,保障年度营收。

4.开展校企合作,对接企业推进项目与人才培养送教入企工作,达成合作企业数量及学生参与人数指标。

5.统筹落实学生实习组织工作,保障规定范围内学生实习参与率达标。

6.负责财务税务制度编制、优化与动态修订,保证制度合法合规科学合理。

7.做好公司财务账目日常管理,确保账务记录准确无误。

8.把控税务风控工作,防范偷税漏税风险,定期组织财务税务审核检查。

9.常态化开展市域及省外合作企业洽谈、调研与走访,按季度、年度完成企业合作拓展任务。

10.协调各部门岗位联动推进项目,监督项目全流程执行,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及分院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。

三、教学副院长

工作职责:

1.在分院院长的领导下,协助做好分管的教学管理工作;领导和主持分院各专业教学工作,贯彻执行学院的决定、指示、规章制度,组织全面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、科研及其他任务;负责组织、协调教学运行工作,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;主持制订分院教学、科研、专业设置、申报新专业、专业建设、实训室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术交流等规划、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。 

2.负责组织和检查制修订分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及课程标准;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及设置;组织和检查优质课程建设、教学资源库建设、实训基地建设。

3.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组织完成日常教学工作;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要求,保证日常教学工作质量。

4.制订分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年度实施方案,并负责组织、落实;做好教师的调配、培训、进修、考核、奖惩工作,培养好专业带头人。

依据企业标准,负责组织各专业教学内容改革;负责组织教学改革的落实,创新教学方法;负责组织教学手段改革,提高教学效果。

5.负责审查春秋两季分院各门课程的教材选购计划;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审查分院各门课程自编教材、教材参考资料的编制和印制计划。

6.负责组织和指导教研室进行教学研究;负责组织教科研立项、申报和结题工作。

7.主持分院教学会议,研究、处理分院专业设置及专业培养计划、教学、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;检查和指导教研室每周的教学活动。

8.组织监督各专业教研室做好分院日常教学、教研、科研和业务学习工作,包括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的制定、修订,考试试卷、学生成绩的审核,各类教学任务的落实,教学质量的跟踪与考评等。

9.负责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(期初、期中、期末)教学检查,保证教学质量。

10.完成分院专业、课程、师资诊改方案,组织落实各项诊改措施,完成诊改;组织、指导各专业完成专业、课程、师资诊改。

11.负责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,组织制定并落实好实验、实训、实习以及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工作;负责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,实训室的安全、卫生、节约、实训设备的清洁维护等。

12.关心分院教师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,协同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
13.负责各教研室和实训室的安全、卫生、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
14.完成院领导、分院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学工办主任

工作职责:

1.根据学校和分院的发展思路,在学生工作处和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,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。

2.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新模式。

3.负责制订辅导员的管理办法;负责对辅导员进行培养培训、考核评优,指导其开展班集体建设工作。

4.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“三高”教育、品德教育、纪律教育、法制教育,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其它日常教育活动。

5.组织开展文明班级、先进班集体等评优评先活动。

6.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、品行鉴定、评优、奖励、处分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资助等工作。

7.配合群团工作部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,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。

8.负责对毕业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,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提供就业信息,组织实施毕业生派遣。

9.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,提供心理咨询服务,为新生开展心理普测。

10.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、学习及日常生活情况,并及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馈。

11.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,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,维护学校稳定。

12.做好上级组织和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。